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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包装要求

时间: 2019-07-10  点击次数: 1462次

在我国,由于人口众多、人员居住密集、居住环境差异较大,燃气使用环境不同,由于燃气属于危险类气体,轻则中毒,重则爆炸,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对燃气泄漏以及燃烧产物的监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燃气泄漏和检测燃气不*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的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也适用于*燃烧器具用检测燃气泄漏和检测燃气不*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的监测模块。

2017年7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2017年第18号文),批准发布《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为产品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34004-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在标准中对于包装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

首先要明确的是对于包装的一般要求:

报警器、监测模块和传感器的包装应做到牢固、安、可靠。在正常装卸、运输条件下和在存期间,应确保产品的安和使用性能不会因包装原因发生损坏,同时包装作业应在产品检验合格后按照产品的包装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宜符合以下要求:

1装材料宜采用无害、易降解、可再生、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

2装设计在满足保护产品的基本要求的同时,应考虑采用可循环利用的结构。

3符合对产品安、可靠、便于装卸的条件下,应避免过度包装。

4.包装箱内应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监测模块和传感器除外)。

5装箱外表面至少应标示以下信息:制造商和(或)商标、产品名称/型号、制造日期(年月)、lianxi方式、“怕湿”“小心轻放”标志。

因为产品的特殊和工业性,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贮运、促进销售,会按一定技术方法、材料及辅助物等进行包装,所以购买正规厂家出产的商品,不仅商品质量有保证,包装也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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